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114 學年度 「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」藝文比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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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傳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8-29 11:07:15  點閱:17


一、比賽類別 :

(一)繪畫比賽

1.參加對象:彰化縣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。

2.比賽方式:就比賽主題自由創作,並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。

3.繪畫規格:以四開圖畫紙作畫(不接受電腦繪圖),橫豎不拘。

4.評分標準:主題 35%、構圖 25%、創意 20%、色彩 20%。

5.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4 日(星期五)截止。(以寄達或送 達本校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
6.評審展示:入選作品得於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期間公開展示,並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「彰特園地」中。

(二)作文比賽

1.參加對象:彰化縣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。

2.比賽方式:以實際和身心障礙學生相處的經驗,或參與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後之心得,自由創作。

3.題目內容:題目自訂,文章與體裁不拘。高中職及國中以一千二百 字,國小以六百字為原則。

4.繳交方式:稿件請以電腦打字(word 檔),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: A4 規格、標楷體、單行間距、標題 16 號字、內文 14 號 字,文末請註明就讀學校、科別、班級及姓名,及以 Email 附件方式寄送至 study@gm.chsmr.chc.edu.tw,電 子郵件「主旨」處請註明 「114 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作文比賽-○○○(投稿者之姓名)」,以利收件查 詢。

5.收稿通知:以 E-mail 回覆(原投遞信箱)。投稿 3 天後,未接到回覆者請務必來電確認,以免遺漏稿件。

6.評分標準:內容 40%、結構 30%、修辭 30%。

7.收件日期:114 年 12 月 10 日(星期三)截止。

8.評審展示:入選作品將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「彰特園地」中。

二、錄取名額及獎勵 分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進行繪畫、作文比賽評審,各組各項錄取名額如下:

(一)第一名錄取一名,每名各得參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。 

(二)第二名錄取二名,每名各得貳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。

(三)第三名錄取三名,每名各得壹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。 

(四)佳作數名,每名各得乙份獎品及獎狀乙幀(依參賽人數擇優錄取 之)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項

(一)繪畫作品收件處:本校教務處(511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 306 號 電話:04-8727303 分機 2101、2105)。

(二)繪畫比賽作品請於畫紙背面浮貼「藝文比賽參賽者資料表」(如附 件),作品上請勿簽註姓名或記號。 (

三)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版權歸屬承辦單位所有, 承辦單位有權於非營利使用範圍將作品自由應用於出版、展示、宣 傳、改作與編輯等,恕不另行通知及致酬。 (

四)每人限投一項作品,比賽入選作品如涉及抄襲,經查屬實,將追回 禮券、獎狀,並取消其資格。